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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告知承诺制是如何公示的

    时间:2021-07-04 16:52:03  编辑:资质代办公司|资质录主编  来源:资质录  浏览:840次   【】【】【网站投稿
    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告知承诺申报情况的公示 建办受理函〔2019〕25号

    告知承诺制


    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告知承诺申报情况的公示

    建办受理函〔2019〕25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国资委管理的中央企业:

    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告知承诺审批试点方案》,现将近期申报企业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告知承诺申报情况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http://www.mohurd.gov.cn)予以公示,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2019年9月16日至2019年9月27日。企业申报材料中的人员、代表工程业绩等详细情况,可通过点击“住房城乡建设部网站主页→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行政审批专栏→资质申报基本信息公示”进行查询。

    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企业申报资质情况有异议的,均可向我部建筑市场监管司或办公厅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建筑市场监管司资质处:010-58934626;
    办公厅受理办:010-58933470;
    010-58933774;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
    邮政编码:100835

    附件:建筑业企业资质告知承诺申报情况汇总表 (点击下载)
    知承诺申报情况汇总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9年9月12日

    --------------------------------------------------------------------------------
    建筑市场监管司声明

    郑重声明,我部在企业资质申报、受理、审查、公示、陈述、公告、打印证书等工作的各个环节不收取企业任何费用,也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借资质审查名义开展有关活动向申报企业收取费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行政审批集中受理办公室声明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行政审批集中受理办公室郑重声明,我办在受理企业资质申请、接收陈述材料、发放资质证书以及证书信息变更等所有业务办理中,均不收取任何费用,也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收取费用;不举办任何有关企业的宣传展示,也未委托任何单位开展企业展示、收费等活动。

    我办业务咨询办理电话为58933611,58933701,58933470,58933774,58934587。

    以上信息来源:住建部官网 | 资质录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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