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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州市办个房地产开发资质资料费用
      2021-04-13 11:21:59发布 175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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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代办事项:新办|
    • 承接地区:河南.
    • 代办范围:房地产开发|
    • 代办强项:新办
    • 代办资质:房地产开发资质
    • 费用报价:0万(报价)
    • 区域:河南
      • Q Q:1954808091QQ在线交谈
      • 电子邮箱:18623710024@139.com
      • 联系人:李小贝
      • 电话:1862371**** 点击查看完整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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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息详情
    郑州市办个房地产开发资质资料费用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是为了加强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制定该规定。该规定所称房地产开发企业是指依法设立、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该规定申请核定企业资质等级。未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等级证书(以下简称资质证书)的企业,不得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请条件:

    (一)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进行注册登记。

    (二)新申请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其名称须符合国家工商管理总局颁发的《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名称中的“行业”用语须为“房地产”或“房地产开发”、“房地产开发经营”。

    新设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持相关文件到主管部门核发《暂定资质证书》。

    (三)注册资本金在五百万元以上;

    (四)有四名以上持有资格证书的房地产专业、建筑工程专业的专职技术人员,二名以上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一名以上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统计人员。(从2019年9月开始,最新政策要求:持有资格证书的人员必须缴纳社保)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

    (六)申请四级资质的企业另需:

    (1)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1年以上;

    (2)已竣工的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

    (3)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

    (4)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温馨提示:

    1、未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等级证书的企业,不得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  

    2、自领取《暂定资质证书》之日起1年内无开发项目的,《暂定资质证书》有效期不得延长。 联系我时,请说是在资质录看到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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