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工法的申报流程通常如下:
企业准备申报材料
- 填写省级工法申报表。
- 编制工法文本,内容包括前言、特点及创新、适用范围等。
- 提供企业级工法批准文件。
- 准备建设单位出具的工程应用证明,以及施工许可证、施工承包合同等。
- 由申报单位财务部门出具经济效益证明。
- 准备反映工法核心工艺的照片和必要的图示,提倡增加视频资料。
- 如有科技查新报告、技术标准、专利证书等其他有关材料也需一并提供。
申报与推荐
- 企业申请:企业按照要求准备好书面申报材料后,向所在地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对于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类别工法,申报企业直接通过相关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申报,并按类别将工法申报材料函报至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
- 各地推荐: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接到企业申请后,对工法进行评估审核,择优推荐,并组织申报企业通过指定的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申报,完成网上提交程序后,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同步报送相关书面材料。
评审与公示
- 形式审查:省级工法评审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主要审查材料是否齐全、规范等。
- 专业组评审:组织专家对通过形式审查的工法进行专业评审,从技术水平、应用效果、经济效益等方面进行评价。
- 评委会审定:由省级工法评审委员会对专业组评审的结果进行审定。
- 公示:评审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审定公布,并颁发证书。 联系我时,请说是在资质录看到的,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