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核心申报前置条件
主体资格要求
申请单位须为境内独立法人,法定代表人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经营范围需包含“测绘服务”相关内容。
需先取得大地测量专业乙级测绘资质满2年,近2年完成测绘服务总值不少于600万元,且至少有1个金额不低于50万元的大地测量相关测绘项目。
导航电子地图制作以外的甲级大地测量资质,由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审批。
专业技术人员配置
总人员配置要求:测绘专业高级4人、中级7人、初级13人,测绘相关专业人员36人,退休专业技术人员占比不超过2人。
所有人员需形成“劳动合同-近3个月社保完税证明-职称/学历证书-无重复任职承诺书”完整证据链,社保缴纳单位必须与申报单位完全一致,不允许第三方代缴。
技术装备要求
核心设备需为企业自有(不可租赁),最低配置要求为GNSS接收机≥20台、水准仪≥10台、重力仪≥4台,且所有GNSS接收机必须为北斗兼容机型。
所有设备需提供正规购置发票、在有效期内的计量检定证书,建立完整设备台账。
通用合规体系要求
设立测绘地理信息安全保密工作机构,所有涉密从业人员需为中国国籍。
建立健全技术和质量保证体系,配备专职质检人员。
设立测绘成果和资料档案管理机构,具备满足“防盗、防火、防潮”要求的专用档案库房,落实“三铁一器”安全配置。
二、完整申报办理流程
前期筹备阶段(建议6-8周)
登录全国测绘资质管理信息系统导出最新官方申报材料清单,完成“系统字段-纸质附件-材料目录”三方一致性核验。
提前完成内部合规自查,重点核对人员社保一致性、设备权属有效性、保密制度落地记录三大核心模块,预留2-3周补正缓冲时间。
线上申报与受理
所有申报材料通过全国测绘资质管理信息系统在线提交,审批机关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所有需补正的内容。
材料受理后进入技术性审查环节,必要时会组织实地核查或专家评议,法定审批时限为受理后15个工作日,可依法延长10日。
公示与领证
审查通过后完成审批结果信息公开,公示无异议后出具正式审批决定,即可领取甲级大地测量资质电子证书。
资质获批后,若后续变更专业技术人员或技术装备,需在30日内通过全国测绘资质管理信息系统申请更新相关信息。 联系我时,请一定说明是在资质录看到的,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