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幕墙工程二级资质新办、增项办理需要配备哪些人员?消防二办理
随着建筑技术的发展,幕墙的重大技术问题逐渐得到解决,建筑幕墙的产品质量有了突破性的提高,应用领域愈发广泛。所以说需要幕墙工程二级资质的企业也越来越多了。
新办、增项具体的办理条件如下:
1、企业资产
净资产400万元以上
2、企业主要人员
(1)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4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中级以上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结构、机械等专业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6人,且专业齐全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10人
4)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支持完成过本类别工程也寄不少于2项
幕墙工程专包二级新办、增项 消防工程专包二级新办、增项 多年的建筑资质办理政策经验,也随时欢迎来司考察合作!
资质增项申请办理程序:
1、申请企业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向所在区县建筑业管理部门提交资质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区县建筑业管理部门初审合格后报市建管处施工科;
2、施工科对资质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属于市级核准范围的资质进行公示,对属于省级核准范围的资质将资质申请材料上报省建管局;
3、属于市级核准范围的资质公示完成后,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报省建管局备案、打印资质证书;
4、属于省级核准范围的资质,省建管局核准后打印资质证书。
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依职责承担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工作。
跨行政区域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工作,由该建设工程所在行政区域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共同的上-级主管部门指定负责。 联系我时,请说是在资质录看到的,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