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申请资质延续企业必须承诺的内容,务必仔细审查,如若涉及后果很严重!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资质延续需企业承诺的内容事项
1、企业资产满足本次申请资质事项延续标准要求。
2、企业主要人员满足本次申请资质事项延续标准要求。
本企业此次填报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及承诺全部数据、内容是真实的。本企业依法与申报的技术负责人及专业技术人员签订了劳动合同,并缴纳了社保,且上述人员不存在其他单位兼职的情况。
3、本企业申请前一年内不存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所列违法行为。
同样我在此所做的声明也是真实有效的。我知道隐瞒有关真实情况和填报虚假资料是严重的违规行为,此次资质申请提供的资料如有虚假,本企业及本人愿接受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的处罚。因本企业弄虚作假骗取资质造成的所有后果,由本企业自行承担。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所列违法行为:
(一)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或以其他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或允许其他企业或个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
(二)与建设单位或企业之间相互串通投标,或以行贿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的;
(三)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
(四)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的;
(五)违反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施工的;
(六)恶意拖欠分包企业工程款或者劳务人员工资的;
(七)隐瞒或谎报、拖延报告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破坏事故现场、阻碍对事故调查的;
(八)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需要持证上岗的现场管理人员和技术工种作业人员未取得证书上岗的;
(九)未依法履行工程质量保修义务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
(十)伪造、变造、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
(十一)发生过较大以上质量安全事故或者发生过两起以上一般质量安全事故的;
(十二)其它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关注企业资质标准微信公众号
获取更多政策解读
(www.qiyezizhi.com)
上一篇:建筑资质必须有才可以施工吗?
延伸阅读:
- 建筑行业资质转让的全国首创平台资质录[图]
- 全国首创!资质录网站揭秘。[图]
- 全国首创!工程资质证书速配,企业省心省时。[图]
- 《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试行)》:全面取消在就业地参保户籍限制[图]
- 刚刚!住建部资质延续系统又又又更新!需要上传所申报人员社会保险缴费凭证,社保缴费发票、银行转帐凭证等材料[图]
- 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通知 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图]
- 关于调整一级建造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 企业用户登录入口的通知[图]
- 企业办理资质过程中,为什么社保会被认定无效?[图]
- 新办、增项二级资质时遇到的问题!各地省厅回答汇总!建议收藏[图]
- 重磅消息!建筑企业升特级奖励1000万,升总承包一级奖励200万,升专业承包一级奖励100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