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ading
立即发布信息
·浙江 [切换]
    浙江资质录 > 浙江热点资讯 > 浙江资质百科 > 浙江政策发布 >  建筑业企业技术负责人业绩有什么要求?

    建筑业企业技术负责人业绩有什么要求?

    时间:2023-12-01 14:04:47  编辑:微信用户clw0xn  来源: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浏览:126次   【】【】【网站投稿
    技术负责人业绩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以下简称《标准》)中各类别资质最低等级标准明确的技术负责人业绩要求执行。具体有以下几种情形:

    ①《标准》要求技术负责人(或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或“本类别资质一级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的,即技术负责人需满足主持完成过本类别相应资质等级的业绩不少于2项,该2项业绩可以是相同类别指标的业绩。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二级资质标准中要求“近 5 年承担过下列 4 类中的 2 类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地上 12 层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 1 项或地上8-11 层的民用建筑工程 2 项;……”企业申请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时,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提供的主持完成过个人业绩(1)中地上8层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1项即可认定为1项业绩;再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标准中要求“近 10 年承担过下列 7 类中的 3 类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其中 1~2 类至少 1 类,3~5 类至少 1 类,工程质量合格。

    (1)库容 500 万立方米以上且坝高 15 米以上或库容 10 万立方米以上且坝高 30 米以上的水库、水电站大坝 2 座;……”企业申请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时,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提供的主持完成过个人业绩

    (1)中相应规模水库1座或大坝1座均可认定为1项业绩;


    ②《标准》要求技术负责人(或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本类别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本类别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相应专业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的,即技术负责人需满足主持完成过本类别专业或标准的业绩不少于2项,对完成项目的资质等级不作要求,该2项业绩可以是相同类别指标的业绩。如: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中“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即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提供的主持完成过各类电力施工总承包项目均可以作为个人业绩认定,无资质等级、业绩规模限制;再如: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中“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即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提供的主持完成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项目即可以作为个人业绩认定。

     
    微信扫一扫关注企业资质标准微信公众号
    获取更多政策解读
    (www.qiyezizhi.com)
    最新浙江便民信息
    1355-2929-168